河北法制报讯 (杨彦兵)日前,永清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宁某投案自首。
8月7日15时许,该局经侦大队接被害人韩某报警称,今年1月11日,其与何某、宁某签署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其中何某为中间人,合同规定韩某租赁宁某位于永清县某村西的1000亩土地,租赁期限为两年,并交付了定金50000元。今年5月,韩某发现自己租赁的土地已经被别人种上高粱,便找宁某询问情况并要求其归还定金,但宁某一直拒绝与韩某联系,也不归还定金。无奈之下,韩某选择了报案。
该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经调查取证发现,该片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归宁某所有,且与宁某无任何关系。进一步调查发现,这块土地在2021年被刘某租用,租赁期限为五年。由此可以判断,宁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宁某展开追踪,去其户籍所在地、常住地、租房处进行抓捕。迫于强大压力,犯罪嫌疑人宁某于8月29日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宁某已被永清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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