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的石家庄市颛安科技有限公司与苏立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3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0月14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苏立刚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新路1号旭城花园旭雅园2-1-602室等两处不动产,建筑面积:114.16平方米,仓储面积:10.84平方米。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石法官 电话0311-66879602,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现代政法专修学院(40170787-5)、石家庄市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杨庆奎申请执行河北现代政法专修学院、石家庄市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01)新执字第427号。现申请人赵永山、崔素红、宋振江向我院提出异议申请,请求变更赵永山、崔素红、宋振江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我院依法作出(2022)冀0105执异144号、(2022)冀0105执异145号、(2022)冀0105执异146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105执异144号、(2022)冀0105执异145号、(2022)冀0105执异146号执行裁定书,现通知你们来本院领取,如未领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爱悦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石家庄沐阳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永恒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5民初22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郑正: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凯晖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冀0105民初180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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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文硕:
本院受理的原告河北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1326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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