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19日
第06版:检察天地

深州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

强化电动三轮车领域监管 促规范保安全

河北法制报讯 (满毅兵)电动三轮车领域一直是社会治理的盲区,涉电动三轮车的交通肇事案件不在少数。日前,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结合办理的涉电动三轮车刑事案件制发检察建议,有效促进电动三轮车领域监管,守护民生安全,助力县域综合治理。

办案人员通过综合分析已办理的涉电动三轮车刑事案件,发现涉案电动三轮车经鉴定均属机动车,安全防护设施层级低,均无相应牌照与保险,加之部分驾驶人无驾驶证件且普遍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案件均造成了一定人员伤亡。而且,驾驶人对伤亡人员的赔偿能力较弱,案件不易调解。结合以上特点,该院在精准分析研判后,针对全市电动三轮车安全管理漏洞,于今年6月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指出现阶段电动三轮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督促全市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和使用,强化对驾驶人员的交通法规教育。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市交管部门及时对检察建议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制定了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两方面有力措施。通过组织警力深入电动三轮车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和路段开展治理行动,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大对电动三轮车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持续稳定。同时,通过新媒体平台及市区LED显示屏、广告栏、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检察建议初见成效。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2-09-19 深州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46371.html 1 强化电动三轮车领域监管 促规范保安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