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零时12分,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开发区二大队执勤民警在拦查一辆轿车时,对该车驾驶人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拒不配合。民警按照规定,将驾驶人王某带到开发区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经血液检测,结果显示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9.7mg/100ml,其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驾驶人王某已因醉驾被依法处罚,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牛敏 张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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