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段美
“12459”!
这是省人大代表、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秀敏等代表于2017年在全省两会上提出《关于修改<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议案》的字数。
这份议案不仅提出了修改条例的急迫性和重要意义,还详细列出了每一条需要修改、删除或是增加条款的具体内容,最后附上了他们耗时5个月撰写的《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不负众望,这份精雕细琢的议案最终得到采纳。
2018年7月27日,新修订的《河北省地方立法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当年9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体现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内在要求,为健全立法制度、规范立法活动、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凝聚人民意志,不负信任重托。我省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为法治河北建设贡献着力量。齐秀敏就是其中一员,同时她也见证着我省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光辉进程。
让人大代表在立法中说得上话、做得了主
自2008年1月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齐秀敏已连续任职15年。多年来,齐秀敏认真做好“代表作业”,先后提出了几十份议案,是不折不扣的“点子大王”,并取得了丰硕成果——
2016年,齐秀敏和其他代表提出《<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议案》,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同年,提出《<河北省扶贫条例>议案》,《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提出《<河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议案》,《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很多条例从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确立,到具体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审议乃至法规通过后的实施,我全程都有参与。”这些议案被采纳,并上升至法规层面,让齐秀敏备受鼓舞,也让她深切地感受到我省民主立法的发展。
在立法过程中,我省非常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常委会审议向省人代会提出的法规案,会征求省人大代表意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规案时,会邀请有关的代表列席会议;法规案召开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征求意见,会听取省人大代表意见;省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也会邀请有关的代表参加……
虽然齐秀敏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只有她一个人担任人大代表,但她所提的每一个立法建议都经过大家的集体研究和激烈讨论。让他们更自豪的是,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被选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是新修订的地方立法条例在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方面提出的一项制度。
让立法走进寻常百姓家
公众参与立法是民主在立法决策领域的重要体现。近些年来,让齐秀敏感受颇深的是,“专家把脉+广泛民意”几乎成了立法标准路径。我省和各地普遍通过召开立法听证会、征求意见会、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拓展群众参与地方立法渠道。
在《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制定过程中,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不仅书面征求相关部门和市县党委政府意见,还通过在网站公开征求全社会意见、开展立法调研和立法协商、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网上立法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做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这部条例的制定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要求。”齐秀敏深有感触地说。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顺利出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体现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连心桥”作用,也体现了立法模式的创新。条例中“设置非标车三年过渡期;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的集中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等规定,都是在立法过程中与社区居民代表面对面座谈,听取群众反映而作出的针对性规定,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真实写照。
从最初“关起门来”审议法规案,到邀请相关人员参加立法座谈会、召开立法听证会、法规草案上网公布征求意见、建立立法基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些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的做法,为我省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奠定了基础。
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以上只是我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一个缩影。2018年以来,截至今年8月1日,我省出台地方性法规74部,统筹修改法规40部,废止法规6部,审查批准设区市法规134部,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96件,立法数量历届最多,立法质量历届最优,立法成效历届最强,推进新时代河北地方立法取得众多标志性、里程碑成果——
聚焦雄安新区功能定位和现阶段重点任务,我省出台雄安新区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河北雄安新区条例》,明确赋予新区管委会法律地位和管理职权,依法确保雄安新区一张蓝图干到底;
出台《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为保护好“华北明珠”,为构建雄安新区水城共融、蓝绿交织优美环境提供法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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