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1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传承红色基因 续写司法初心

——阜平法院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纪实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通讯员 常贵民

阜平是晋察冀边区的重要承载地,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十分丰富。阜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把深入挖掘红色司法资源、弘扬司法传统文化、传承司法优良作风作为践行司法为民、改进审判作风、服务老区群众、打造红色司法品牌的重要环节来抓,积极学习借鉴晋察冀边区法院在司法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公开便民、注重调解、巡回办案、上门服务等经验和做法,坚持把老区优良的红色法治基因融入新时代的司法为民实践中,依法助力阜平乡村振兴,积极打造司法为民品牌。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案件2185件,审执结1881件,结案率86.64%,调撤率78.81%,一审服判息诉率92.39%,审判执行质效排名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在保定中院组织的第三方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全市第一。

便民立案:“绿色通道”解民忧,跨域诉讼无障碍

立案是落实司法为民的第一道窗口。阜平位于太行深山区,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特别是近年来疫情防控对法院的诉讼工作提出了特殊要求。如何化解疫情防控与方便群众诉讼的矛盾呢?阜平法院把立案工作作为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首要环节,积极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12368热线、网上保全、鉴定等便民措施,为老弱病残和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群众在便民诉讼中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正义与温度。

今年8月1日,当事人郭某来到阜平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咨询可否立案。原来,郭某于2014年与广西人莫某某在阜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莫某某结婚后不久即离开阜平。郭某现在想要起诉莫某某,又担心疫情原因,不知道广西的疫情管理情况。法庭工作人员遂向郭某介绍了跨域立案服务,郭某当即提出跨域立案申请并递交所需材料。立案人员第一时间向莫某某户籍地的广西省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对接。双方法院密切协作,短短十几分钟,案件得以成功立案。

跨域立案一小步,司法为民一大步。截至目前,阜平法院共审核网上立案案件7567件,跨域立案案件20件,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诉讼。

网上办案:便民司法“不打烊”,诉讼服务“永在线”

网上开庭、线上办案是阜平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一项民心工程。为消除地域限制、疫情防控等因素给当事人造成的不便,该院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打破了办案地域限制,建立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实行当事人就近上网参加诉讼,线上参加调解,网上完成签字送达等便民措施。

2002年4月,阜平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了五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五起案件均为因被告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租赁五位原告铲车、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却未依约给付租赁费而发生的拖欠租赁费纠纷。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多次电话沟通,耐心释法,双方最终对欠款数额、付款期限等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因疫情原因,被告无法到法院现场调解,法官决定通过网上进行调解,征得双方同意后,将网上调解时间定于今年4月14日。当日下午2时,调解工作如期进行,但当调解完成三起案件后,法官接到被告电话,称“忽然有重要的事情,不能继续调解了,能否将调解时间改为晚上8点”。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官在征得另两起案件原告同意后,决定晚8时加班继续进行调解。暮色降临,当事人终于重新回到摄像头前。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顺利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五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上门服务:田间地头查案情,实地勘验解纠纷

在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阜平法院针对案件中一些行动不便、老年人、居住地区偏远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下乡办案,上门送达、开庭、调解等便民服务,坚持情理法并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受到基层群众好评。

今年7月8日,为妥善办理原告某肉鸡饲养公司与被告韩某荒山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阜平法院城关法庭法官刘胜玉带领助理来到阜平县城南庄镇某村山坡地头,深入争议场地进行实地勘查,寻找化解矛盾突破口。在原、被告及荒山治理负责人共同参与指认下,刘胜玉现场了解了双方争议的土地四至范围,询问双方的争议焦点并在现场拍照取证。经荒山治理负责人解释征地范围和流程,刘胜玉依据事实耐心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当场将案件调解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原告当即决定撤回起诉。

“阳光司法”:让群众见证审执过程,近距离感受公正

近年来,阜平法院把以公开促公正作为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重要环节,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现场观摩审判执行过程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使法院工作更加贴近社情民意。

今年6月1日,阜平法院东下关法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7位县人大代表等走进法庭,观摩旁听了冯某东、张某红等八原告与被告河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阜平县某蔬菜种植家庭农场执行异议纠纷案,近距离感受“阳光司法”。

庭审前,东下关法庭庭长杨国军向前来旁听人员简单介绍了案情。随着法槌敲响,案件正式公开开庭审理,整个庭审严肃庄重、重点突出。旁听人员认真听取了原告的诉请、被告的答辩、案件的争议焦点,并做记录。

针对群众关注的执行难问题,阜平法院开展了常态化集中执行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现场观摩执行过程,通过精准发力,集中攻坚,力保集中执行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

司法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小案”不小办

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阜平法院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工作首位,即使一件“小案”,也当作“大事”来办。

今年7月,阜平法院受理了阜平县大台乡大台村村民杨某某、黄某某、张某某与吕某某拖欠租金一案,承办该案的法官通过了解,发现三起案件法律关系简单明了、案件标的额不大,拖欠的租金少的只有1600元,多的也不过2560元,是三件“小案子”。但是承办法官坚持 “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从人情、法理和政策角度耐心释法说理,不到一周时间就调解结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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