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文秀 通讯员 翟登超)当前,一些年轻人因涉世未深,容易被眼前的蝇头小利所迷惑,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为别人进行代收款服务,赚取佣金。殊不知,这是为不法分子“跑分”洗钱。日前,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连续抓获6名为犯罪分子提供“跑分”取现服务的嫌疑人,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小郑今年20岁,是一名在校大学生。8月25日,朋友小洪约他一起吃夜宵。吃饭时,小郑看到小洪在数大把的现金,便好奇地问他来源。小洪称“有个好兼职,帮人取现金就能拿到好处费”,并问小郑要不要一起做。起初,小郑并没有同意和小洪一起做此“兼职”。但当小洪再次提起,并告知小郑,用银行卡取两万的现金可以得900元的好处费,之前他借给小郑的900元钱就不用还了,小郑内心发生动摇了。当晚,小洪几个人开车载着小郑,让小郑用自己的银行卡从多个ATM取款机共支取现金19600元。
轻轻松松还了欠款,小郑感觉挺高兴,可8月31日,民警就找上门来了。
原来,8月29日,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刑侦一中队在侦办一起网上裸聊敲诈勒索案时,发现受害人有一笔2000元资金转到了小郑的银行卡中。次日,办案民警赶赴浙江,并于8月31日7时成功找到小郑。
民警对小郑就地突审,牵出一个为违法犯罪赃款提供“跑分”取现服务的团伙。办案民警循线追踪,锁定该团伙成员的落脚点,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民警兵分三路、雷霆出击,连续两日将犯罪嫌疑人小洪、小王、小梅、小甲、小赵一一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小洪与上游犯罪团伙取得联系,一天取现2万元就能拿1000元好处费。为拿到更多好处费,他便拉拢朋友小王参与其中,小王又将自己的朋友小梅、小甲、小赵发展为下线。至案发,几人共计为上游犯罪集团转移赃款100余万元,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目前,小郑和该团伙成员5人已被冀州区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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