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1日
第04版:民生

拒还定金玩“失联” 执行法官促和解

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 吕晓彬)近日,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经过大量工作,成功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拒不返还石家庄某道桥物资有限公司百万余元定金玩“失联”,在法律震慑下,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现身联系,与申请执行人网上达成和解协议。

2020年10月20日,被告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石家庄某道桥物资有限公司签订向该公司销售棕榈酸性油的合同。随即,原告按合同向被告支付定金135万元。由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供货,引起诉讼。在诉讼期间,双方签订了终止合同协议,约定被告退还原告全部定金,并很快退还了30万元,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之后,由于被告未能按约返还剩余105万元定金,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2月28日,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定金105万元,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险费2.73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返还定金,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5月份,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邮寄方式向被执行人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返还定金义务。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此置之不理,既不主动履行返还义务,也未报告其财产情况。执行法官遂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其高消费。接着,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试图对其释法明理,劝说其尽快履行义务,但其一直不接电话,玩失联,躲避执行。在此情况下,法院进一步采取措施,依法作出预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公司罚款10万元,对法定代表人司法拘留15天。决定书送达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给执行法官打电话,要求协商处理此案。

近日,执行法官通过在网上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9月底退还申请执行人50万元及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险费2.73万元,剩余55万元于10月底前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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