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2日
第08版:平安·基层

离婚后拒不配合车辆过户

香河法院强制执行彰显公信力

河北法制报讯 (王树营)夫妻离婚后,一方因离婚产生不良情绪,迟迟不配合车辆过户。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顺利执结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孙某和卢某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婚后,二人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孙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香河法院经审理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婚生子女均随卢某共同生活,孙某每月给付600元抚养费,涉及登记在卢某名下的汽车归孙某所有,卢某须协助孙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判决生效后,孙某要求卢某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但卢某因为离婚产生不良抵触情绪,迟迟不配合车辆过户。孙某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卢某。起初,卢某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多次和卢某沟通,耐心摆事实、讲道理,但卢某拒不提供车辆相关材料。鉴于此,执行干警拟作出对卢某强制执行决定。在法律强大攻势和威慑下,卢某知道再也无法侥幸僵持下去,遂将车辆相关手续移交到该院。至此,车辆过户到孙某名下,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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