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梁晶晶)“目前,在和县交通运输局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已在龙门崖隧道20个消防柜中配置了40个灭火器。下一步,我们将对县域内的公路隧道进行逐一排查,确保我县的公路隧道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9月21日,在接受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电话跟进监督回访时,赤城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这样说。
龙门崖隧道位于赤城县G239线上,全长980米,于2006年1月建成通车。龙门崖隧道建成后大大缩短了坝下与坝上的通车距离,是当地民众生产生活的交通要道。今年4月20日,赤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龙门崖隧道西侧隧道壁上设置的20个消防柜多数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隧道内部结构复杂,环境密闭,空间狭窄,能见度差,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能够及时控制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
“隧道内经常没有信号,或者信号不强,一旦在隧道内发生火灾,灭火器就是生命的救护神!”隧道安全影响着道路交通整体安全,整改势在必行。公益诉讼检察官第一时间走访了县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厘清了行政机关主体责任,认定赤城县应急管理局负有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该院于5月25日向县应急管理局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该行政机关实施监管职责,对隧道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查清违法行为责任主体,提高检查频次,对县域的公路隧道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保障公路隧道安全、畅通、完好。
接到检察建议后,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会同负有道路管理职责的县交通运输局前往实地查看,共同制订了整改计划,在G239线龙门崖隧道20个消防柜中,按照每个消防柜2具灭火器的标准配齐消防器材。
一份检察建议让“问题”隧道变成“安全”隧道,并促进了领域自查,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充分体现了“一份建议,一剂良方”已成为检察机关用来参与社会治理、为民办实事的有利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