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电 (记者 杨帆 齐雷杰)9月23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主犯陈继志被判有期徒刑24年。
今年6月10日凌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9月13日至15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继志等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一案。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寻衅滋事罪4名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8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经依法通知,各被害人均表示本人不出庭参加诉讼。9月23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22年6月10日2时40分许,被告人陈继志、马云齐、刘斌、陈晓亮、李鑫、沈小俊及李红瑞、刘某、姜某萍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某烧烤店吃饭时,陈继志到正在店内用餐的被害人王某某、李某、远某、刘某某桌旁,对王某某骚扰遭拒后殴打王某某,王某某与李某进行反抗。(下转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