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郑伟)9月20日上午,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河北某广告有限公司诉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挂职青年法官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并由挂职青年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该案开庭,敲响了最高人民法院青年法官入驻雄安新区实践基地后的知识产权审判“第一槌”。
据介绍,该案原告认为被告未经授权,擅自制造、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要求被告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庭审前,合议庭进行了充分准备,与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深入了解原告诉求与被告实际情况,为化解双方矛盾奠定了基础。庭审中,围绕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被告是否成立合法来源抗辩等焦点问题查明案件事实,并对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与被诉侵权产品进行了当庭详细比对。合议庭从法理、事理、情理上反复给双方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庭后合议庭还对当事人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对专利权利人如何正当维护自身权利进行了指引,对销售商在进货、销售等环节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进行了提示。该案最终当庭调解。
据了解,下一步,雄安新区中院还将持续发挥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的制度优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的人才优势,为雄安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