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吴春雷)9月20日,固安县公安交警大队路检执勤中队在城区道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悬挂津R牌照的厢式营运货车司机有酒驾嫌疑,遂将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田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酒驾。执勤交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面对交警的批评教育,年近五旬的田某后悔地说,吃午饭时喝了一瓶啤酒,不成想喝丢了半辈子赖以生存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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