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董永镇:
本院受理原告王海军、侯同合与被告董永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31民初2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叶金梅:
本院受理原告王俊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31民初1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齐雷、赵晓飞:
本院受理原告李海龙诉被告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齐雷、赵晓飞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回舍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陈青燕:
本院受理原告朱新伟诉被告陈青燕离婚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回舍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支行与陈彦杰、刘丽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0月28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刘丽华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567号原河名墅045-2-101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雅楠:
本院受理原告张丽娜诉被告王雅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冀0821民初230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运停:
本院受理原告李付山与你及徐新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27民初422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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