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宋爱莲 记者 陈兆扬)与三五好友聚会本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男子于某却因为贪杯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受到了严厉处罚。
9月15日21时31分,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民警正在辖区利民路与捷克路交叉口处设卡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这时,一辆车牌号为“冀J60***”的白色小轿车驶近检查卡点。执勤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数值为136mg/100ml,该车驾驶员涉嫌醉驾。
经查证,该驾驶员名叫于某。于某称,当晚他应朋友邀约前往朋友家小聚,席间因高兴就喝了一些酒。与朋友道别时,于某认为自己意识清醒,没喝多少,加之自家就在三四百米远处,便侥幸驾车上路,结果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于某对此懊悔不已。后经抽血检测,于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2.5mg/100ml,属醉酒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于某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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