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8日
第03版:法案

人民法院公告

苏卯、谷俊棉: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小华诉苏卯、谷俊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冀0105民初544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克:

本院受理原告苗敬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105民初20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齐功富(130121198711243213)

王晓云(130728198302150045):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齐功富、王晓云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冀0105执30号。现郝海峰依法向本院申请变更该案申请执行人为郝海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变更申请人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债权转让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陆国友(130105195312020932):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周永田、周立苹、陆国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冀0105执272号。现河北雷军金属软管有限公司依法向本院申请变更该案申请执行人为河北雷军金属软管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变更申请人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债权转让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吕振鹏(131023198005280816):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吕振鹏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冀0105执52号。现河北雷军金属软管有限公司依法向本院申请变更该案申请执行人为河北雷军金属软管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变更申请人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债权转让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坤(130184198810201022):

本院受理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张坤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冀0105执2331号。现青岛蚪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向本院申请变更该案申请执行人为青岛蚪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变更申请人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债权转让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2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7032488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2-09-28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46863.html 1 人民法院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