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师婷婷 刘成江)近日,广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立了“检察公益诉讼+消防监督检查”协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要求,推动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与公共安全领域消防行政执法职能有效衔接,督促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工作质量。
双方经沟通协调,建立了协同领导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协作办理机制、共同学习机制、日常宣传机制等。同时,成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加强工作协同,通报相关工作情况、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事项,共同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定期轮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检察监督、执法风险等业务知识。
据检察人员介绍,“检消协作”机制的建立,不仅为“检”“消”长效配合提供了基本指引,同时也标志着“检察蓝”携手“火焰蓝”以法治方式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合力筑牢县域消防安全“防火墙”。广宗县检察院将落实和完善“检消协作”机制,建立工作联络、法律支持、日常宣传等常态化工作制度,形成“1+1>2”的工作合力,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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