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白东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821民初1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郭满山、王飞飞:
本院受理原告张彦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821民初2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汪世江、崔瑞芝: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承德热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赵伟及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匠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邢孝平、承德华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赵凤国与被告邢孝平、承德华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富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22)冀0821民初239号民事判决书,原告赵凤国不服该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因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冀0821民初239号民事上诉状。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本案将依法移送至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宋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杨坤诉被告宋志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冀0821民初2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马永莉:
本院受理原告吴鹏诉你(2022)冀0203民初811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望你准时参加诉讼,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判。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金诺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范敬茂诉被告张静、石家庄金诺担保有限公司、第三人范艳丰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晋州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张秀林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4465,特此声明。
王文才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58971,特此声明。
刘宇光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3185,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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