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9日
第06版:平安·经验

蔚县法院发挥环资类案件集中管辖优势

构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河北法制报讯 (杨永才)多年来,蔚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资类案件集中管辖职能作用,坚持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多维度、多层次融入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努力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按照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集中管辖的安排部署,蔚县法院成立环保合议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审合一”归口审理模式,负责办理蔚县、阳原县、涿鹿县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工作,依法惩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5年来,环保合议庭共审查环保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3件,依法支持行政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持续高压态势。其中,成功审结的确认蔚县人民政府与河北某科技有限公司、刘某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一案,系全市法院受理的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共审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42件63人。其中,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田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发出全市首例《生态保护令》,判决结果对同类架设捕鸟网行为具有重要教育示范意义,对潜在违法者具有重大警示效果。

蔚县人民法院联合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蔚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联合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实践基地”“警示教育基地”“京津冀水源地法治保护长廊”,进一步筑牢全社会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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