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30日
第06版:维权

旅客住宿不结账 法院多措施执行追回住宿费

河北法制报讯 (张金华)住旅店3个月竟然不给钱,人还跑了,怎么办?9月22日,张家口经开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案,为辖区某旅馆追回住宿费1万余元。

2020年12月,张某入住张家口经开区老鸦庄某旅馆,每日房费为120元(含餐费),其间未支付过任何费用。直到今年3月6日,旅馆店主就住宿费一事与张某微信沟通,张某表示要退房,但却未到旅馆办理退房手续。3月9日,该旅馆对张某的物品进行整理,并正式办理退房。此后,该旅馆再也联系不上张某,故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一次性给付原告某旅馆94天住宿费共计11280元。

旅馆申请强制执行后,承办法官快速了解案情,通过线上、线下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将其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但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也联系不上被执行人,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9月22日19时许,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请人电话:在某餐馆偶然发现了被执行人行踪。得到这一紧急线索,执行法官立刻赶往现场,将被执行人张某传唤到法院。被执行人张某称,他没有经济能力履行案款。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有财产不履行的相关法律后果。然而,被执行人张某坚持称别人欠他钱不给,他也没钱给别人。执行法官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张某见法院要动真格,明白赖是赖不了,便打电话给亲属凑钱。当天23时许,张某姐姐拿来所有案款当场给付申请人。至此,该案执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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