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涛)近来,枣强县人民检察院立足于充分发挥检察技术职能,积极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新格局,以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目标,拓宽检察技术办案思路,持续推进“检察+技术”深度融合办案模式,认真对接各业务部门检察技术需求,确保办案没有后顾之忧,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提升履职能力,瞄准重点工作发力。该院技术部门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加强实战训练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技术人员的履职办案能力,并积极主动与办案部门沟通,协助办案部门对案件中相关技术性证据进行收集并上报,协助市检察院对鉴定意见是否规范、依据是否充分进行严格审查,提高技术证据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该院已办理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11件。
围绕办案需求,发挥辅助办案职能。在公益诉讼案件中,因面临许多不稳定因素,业务部门在调查取证环节面临许多问题。该院技术人员积极协助公益诉讼检察官办理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以来,技术部门利用无人机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取证15次,技术协助案件16件。
提升信息化水平,助力工作提质增效。为满足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和检察改革的需求,该院持续完善技术信息化设备配套,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有效推动案件办理。建成远程提审室、远程庭审室、听证室、职务犯罪办案区、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等,强化了“硬件”保障,利用技术力量保障业务部门高效、有序办公办案。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检察官远程提审和远程开庭,确保了办公办案安全,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不误”。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扎实做好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在该院办案区和看守所讯问室、谈话室内配置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并配置移动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保障远程提审等情况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确保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录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同步录音录像案件2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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