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尚宇航)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29日,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监督行动,重点排查县域内建筑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检察干警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中发现,县域内某街拓宽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工作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和防尘口罩;施工过程中树障垃圾堆放于作业区,未及时清运等问题,于是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县住建局及时履行监管职责。
县住建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加强工地现场监管,立行立改,定期巡查,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及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针对县住建局履职情况,该院进行实地走访,在建筑施工现场开展案件“回头看”,持续跟进监督。检察干警详细查看施工单位相关资质、消防器材配备、机械设备合格证明、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设立等情况,发现问题整改完毕且未发现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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