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22 时33分,邯郸市交巡警开发区二大队民警在酒驾治理点开展工作时,发现一辆汽车行驶至距离治理点约 50 米处突然减速停车,遂立即上前控制了车辆和驾驶人。
打开车门,民警发现驾驶人竟穿着拖鞋驾车。经检测和鉴定,结果显示该驾驶人系醉驾。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穿拖鞋开车的危害。目前,该驾驶人已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处罚,并因涉嫌危险驾驶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牛敏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