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任俊颖 通讯员 马秋明)为促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努力开创公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良好局面,10月10日,易县政协、检察院召开第一次公益保护协同监督会议,讨论通过了《易县人民检察院、政协易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包括会商联络机制、线索共享机制、核查反馈机制、智库支持机制、效果评估机制、协商监督机制。县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在视察调研、提案办理及其他工作中,对公益保护所涉领域存在的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对涉及的提案或社情民意信息及时提供给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随时向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移交。对于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移交的问题线索,检察机关在不违反办案保密纪律的情况下,及时将立案情况、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整改落实等环节的处理情况或成效反馈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双方建立双向人才资源优势互通互补互融支持合作机制。检察机关建立政协委员兼职“检察官助理”制度,在政协委员中遴选各方面专家或专业人才担任“检察官助理”。同时,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整改落实效果评估专家库,将关心、支持公益保护并具有一定财税、金融、环保、法律、信息技术、公共安全、鉴定、评估、调查、取证等方面专业特长的政协委员纳入专家库,对公益诉讼重点案件整改落实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