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杜志清)日前,高速交警衡水支队冀州大队在对超员超载、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检查时,查获了一起非法营运行为,民警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将案件移交至冀州区交通运输局做进一步处理。
9月28日晚,冀州大队执勤民警在邢衡高速冀州南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夜查活动,在对一辆冀E牌照的白色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情不自然,车内几名乘客也都目光躲闪,一系列的反常行为引起了民警注意。根据经验,民警判断该车有可能存在非法营运行为。
为及时固定证据,民警要求司乘人员下车后分别接受询问。起初,驾驶人石某极力否认其非法营运行为,称与乘客们是同村的老乡,都相互认识,并在北京同一个工地打工,这次是顺路拉大家回衡水老家的。但是民警注意到该车并不是衡水当地牌照,于是询问其工地的具体名称和前排乘客姓名,石某一时语塞,支支吾吾半天回答不上来。眼见无法自圆其说,石某主动承认了其非法营运的事实。据了解,石某是通过微信与拉载的乘客取得联系,并向每名乘客收取了200元路费,要将他们从北京送回衡水。随后,民警又从乘客的手机上找到了他们与石某的聊天记录和交易凭证。
最终,民警对该车辆的司乘人员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石某联系正规营运车辆转运乘客。因涉嫌非法营运,民警已将该车辆移交冀州区交通运输局做进一步处理。
民警提醒: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非法营运不仅会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且由于非营运车辆驾驶人无营运从业资格,缺乏必要的安全行车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既无经济赔偿能力,又无法得到保险理赔,乘客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出行一定要乘坐正规营运客车,切不可贪图一时方便或省钱而忽视交通安全,致使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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