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9日
第03版:人生

人民法院公告

杜佳琪:

本院受理的原告倪学修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5民初3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建生: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云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冀0105民初486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格林恒业集团有限公司(911311027777480340)

衡水海江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911311017401867608)

张克强(133001196310260699)

张俊香(133001196503030662):

本院受理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执行格林恒业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海江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张克强、张俊香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6)冀0105执744号。现申请人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异议申请,请求变更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我院依法作出(2022)冀0105执异158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105执异158号执行裁定书,现通知你们来本院领取,如未领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辰: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云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冀0105民初481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霍立宽: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云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冀0105民初480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刘占峰: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云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2)冀0105民初480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孙纪宁:

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我院拟委托相关机构对你名下车牌号为冀F8626A的车辆予以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勘验现场通知及领取报告的时间,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到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石家庄市植物园街33号普天大厦,联系电话:0311-66879624)选取评估机构;于公告期满次日起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自公告期满次日起第35日(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执行庭领取鉴定报告,如对鉴定有异议,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未到场及逾期未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将视为你们放弃相关权利。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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