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瑞涛)深化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以“我管”促“都管”……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努力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为打造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该院积极能动履职,深入开展“暖企专项行动”,通过联合中建二局组织开展“检企共建共发展 同心同力促提升”检企共建暨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他们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3件3人,提起公诉6件8人,其中办理的陈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评为“河北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该院始终秉持“审查跳出卷宗,监督跳出诉讼”的理念,深化诉源治理,努力在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中做到极致,以能动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他们将检察办案关口前移,坚持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在办案过程中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以检察机关“我管”促相关职能部门“都管”。2022年,该院已制发检察建议82份,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份,所有检察建议均被相关部门采纳并严格落实,检察建议制发量和采纳率均排名全市第一。
为实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永清县检察院精准出击,坚持在检察环节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一些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在作出不捕不诉时,用好公开听证等方式,充分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矛盾,从源头上减少申诉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40场次,听取采纳听证员意见80余条。他们还坚持群众问题件件有回复制度,积极妥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把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
永清县检察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永清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今年以来,该院批准和决定逮捕刑事案件58件7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4件312人,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4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计45件,用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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