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唐山国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公司(2019)冀02执12408号一案,本院裁定拍卖你公司名下位于唐山市韩城镇于林村北左岸公园小区102楼2单元301号、103楼2单元301号房产。首次流拍后,申请人申请以首次流拍价接受以物抵债。本院作出(2019)冀02执1240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解除对被执行人唐山国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上述两套房产的查封并以首次流拍价交付给申请人唐山国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偿本案2338860元债务。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冀02执1240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30日届满后书面提出,逾期未提,本院将依法进行以物抵债及产权变更程序。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唐山金马建材机械有限公司、何欢、李霞、何建录、鲁玉琴: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唐山金马建材机械有限公司、何欢、李霞、何建录、鲁玉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207民初278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7月15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冀02执11290号。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作出(2020)冀02执1129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唐山金马建材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唐山市丰南区沿海工业区6号路西段(丰南区沿海工业区永昌大街10号)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房权证号:丰南区房权证沿海工业区字第20140135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丰南国用(2013)第491号】。现向唐山金马建材机械有限公司、何欢、李霞、何建录、鲁玉琴公告送达(2020)冀02执1129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唐山圣昊农科发展有限公司、严方、赵宇明、缪文:
东方前海宣凯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唐山圣昊农科发展有限公司、严方、赵宇明、缪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2民终250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9月18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冀02执16292号。依据申请人申请,本院于2022年7月29日作出(2020)冀02执1629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严方名下已由本院查封的位于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南里综合商业楼商业楼【房产证号为唐山房权证路北(机)字第305061730号】的房产中,尚未领取的房屋租金;于2022年9月8日作出(2020)冀02执16292号之十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被执行人严方名下位于路北区机场路路南楼小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冀唐国用(2011)第6093号】;于2022年9月23日作出(2020)冀02执16292号之十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继续查封被执行人严方所有,登记在唐山市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唐山市路北区金凤里唐城壹零壹311楼4号及地下室4的房产。现向唐山圣昊农科发展有限公司、严方、赵宇明、缪文公告送达(2020)冀02执16292号之一、之十、之十一执行裁定书。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0月3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赵运香名下冀F96AE0一汽吉林牌汽车一辆,起拍价:29904元,保证金:2000元,加价幅度:500元及其倍数;拍卖李建华名下冀F38BU0一汽吉林牌汽车一辆,起拍价:29904元,保证金:2000元,加价幅度:500元及其倍数;拍卖李宾涛名下冀F9QM78一汽吉林牌汽车一辆,起拍价:29400元,保证金:2000元,加价幅度:500元及其倍数;拍卖张保双名下冀E0565C奔腾牌汽车一辆,起拍价:39704元,保证金:3000元,加价幅度:500元及其倍数;拍卖沈灿名下冀DY021M夏利牌汽车一辆,起拍价:22736元,保证金:2000元,加价幅度:500元及其倍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8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1月9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拍卖马爱琴名下冀F98LK7红旗牌汽车一辆,起拍价:66220元,保证金:6000元,加价幅度:5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籍法官,电话0311-66758099,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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