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等手段,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创新发展,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依法办案
确保平安稳定法治环境
某民营公司因资金紧张,将现有资金优先用于生产经营摆脱困境,拖欠6名工人工资共计29万余元。当地劳动局两次下达通知书,该公司仍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冀州区检察院在审查办理这起案件中,能动履职主动作为,自行补充侦查,举行公开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后认为该公司法人虽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其在侦查阶段已将涉案工人工资全部结清,且认罪认罚,积极寻求谅解,具有悔罪表现,遂对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取得良好社会、法律效果。
为切实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冀州区检察院在营造“护商”环境上持续发力,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经营者及从业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安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有序开展经济活动。他们还研究试行了《刑事案件不捕慎捕实施办法》《常见犯罪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标准》,就适用“少捕、慎捕、相对不诉”案件范围、条件、标准、流程等进行了细化规范,切实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确保平安稳定法治环境。
精准施策
办案中彰显检察温度
该院在营造“暖商”环境上持续发力,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精准适用法律政策,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慎重选择办案方式和时机,最大限度避免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生产秩序,在办案中彰显检察温度,释放司法关怀。截至目前,该院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7件9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人,决定不起诉16人(公司),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冀州区检察院在营造“安商”环境上持续发力,将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关口“前移”,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用好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涉案企业 “真整改”“真合规”。在办理一起企业合规案件中,冀州区检察院针对企业合规经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向涉案企业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并执行有效的合规计划。该院还以个案合规为突破口,预防治理此类犯罪发生的行业漏洞,持续推动行业合规发展,实现对企业刑事犯罪的诉源治理,做实对各类企业平等保护。
主动服务
实现“检企”无缝对接
冀州区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通过实地走访民营企业,召开座谈会、法律进企业等方式,主动倾听企业诉求,实现检察服务和企业需求无缝对接,服务民企、服务基层,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问题,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冀州区检察院召开联合走访企业推进会,检察长与区统战部、工商联、有关银行领导,联合知识产权专业维权公司,到西王镇工业园区等三个乡镇10余家企业,进行检政银企精准对接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针对企业所需提供法律帮助,倾心服务民企促发展。
冀州区检察院检察长近日走访分包企业,向企业送去了《冀州区金融惠企政策汇编》等资料,宣讲了全区优惠政策和纾困措施,现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面临的瓶颈困难,就企业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内部运营、对外经销风险等问题进行了法治体检,面对面、点对点、全方位提供法律政策服务。
该院扎实做好“群众需求周”恳谈活动,在完成分包10个重点企业基础上,院领导自选10个小微企业分别对接包联,以“法律一对一体检”、定期不定期进企普法宣传等活动开展为载体,积极解决分包企业遇到的涉法涉诉、生产经营、融资信贷等方面难题,努力做到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举,打击与防范并重,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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