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
第08版:文化

金秋十月

□ 陈立珍

金秋十月,收获的季节。

这天下午,原告匆匆来到法庭,签收被告给付的赔偿款一万五千元,并办理了撤诉手续。这起一波三折的案件总算是尘埃落定。

这是一起棉田受损案。原告的棉田与被告公司承包的高粱地相邻,被告公司用无人机喷洒农药时,误将农药喷洒到原告的棉田上。原告称受农药影响,棉田棉桃少,紧邻的地块几乎绝收,较远的地块减产,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四万余元。可被告称误洒农药是自己的过错,但是原告没有正常管理棉田,才导致棉田损失扩大,只同意赔付五千元。由于双方互不让步,原告递交鉴定申请。鉴定机构到棉田实地查看后,将鉴定费用确定为四万元。原告起诉数额才四万余元,而鉴定费用就要支出四万元,作为承办法官,我将这一情况及时告知了原、被告,给双方分析利害关系,希望双方结合案件实际,理智面对现实。后来法庭又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原告将赔偿款降至二万元,但被告只同意赔付一万元,调解工作再次止步。

那几日,晚上常睡不着,反复思量要从什么角度切入调解工作,力争达到双方都满意的效果。

于是,我带着助理、书记员驱车来到被告公司。公司的后院被一堆堆高粱填满,饱满的高粱粒在阳光下闪着金光,让人实实在在感受到秋收的欢愉。

等了约半个小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回来了。我说明来意,表明法庭诚心与公司沟通的态度,希望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法人代表称事情发生后,他们第一时间与原告及其所在村村干部沟通,但原告不配合。我一再向其阐述原告一季的收成受损是事实,农户不容易,希望公司再考虑考虑调解方案。被告代理人与法定代表人商量后,同意将赔偿数额涨至一万二千元。

返回法庭,已到下班时间。给原告打电话说明情况,可对方态度坚决,回复“二万元的数额不能少”。

调解工作需要揣摩当事人的心理,我和助理再三考虑,决定还是从法庭的角度,与被告商量,让对方再设身处地考虑考虑。

下午我要开庭,让助理先跟被告联系。开完庭,到了下班的时间,助理笑着告诉我,案子调了,说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赔偿一万五千元,但要选择撤诉的方式,原告也同意了,双方约定明天上午来办手续。

看着助手如释重负的样子,我却没有那么乐观。因为多年的审判经验告诉我,没有实际结案的案件,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意外情况。我的心一直悬着,晚上又睡不着了。

第二天,我因公事外出,助理和书记员接待的原、被告,不一会儿就给我打电话说原、被告闹掰了,原告反悔了,称自己损失太大,坚持赔偿二万元不能少。我的心也跟着坠入低谷,之前所有的努力真就化为乌有了吗?

晚上,在微信群里,助理很自责地说:“姐,是我太大意了,昨天下午加个班,给他们把手续办了,就不至于出现今天的情况了。”书记员也说:“我们怎么劝,他们也不听,原告越说越生气,后来站起来就走了。”我能想象得出,助理、书记员轮番给当事人做工作的场景,谁也不愿看到现在的结果。说实话,为了这个案子,我们前前后后忙活了好几天,都很费心,确实是出于为当事人着想。于是,我为大家也为自己打气:“再大的风浪,我们一起加油!”

就在我们通知原告准备办理鉴定手续时,事情又峰回路转。助理告诉我,原告说自己想通了,同意一万五千元了结此事并撤诉,我赶忙把这一消息告知被告。

被告来法庭交付了一万五千元,随后原告也来办理了收款手续,并撤了诉。

几天来,随着案情的不断变化,我的心如同坐过山车般起伏不定。所幸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此案终于得以解决,关键是为当事人节省了费用。

走出法庭,伸开双臂,金秋十月,天蓝蓝的,风轻轻的。

(作者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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