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宋兵)近日,一驾驶人因醉酒驾驶被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交警查获,令现场交警惊讶的是,这已是该驾驶人四年内第三次醉驾被查,驾驶人之前因醉驾受到刑事处罚仍没有悔改,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事发当日21时许,衡水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交警在主城区谈家庄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白色轿车突然加速行驶,意识到驾驶人试图逃避检查,交警立即向前控制车辆并要求驾驶人常某下车。车门一打开,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交警初步判断驾驶人是酒后驾驶。交警随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66mg/100ml,驾驶人常某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交警随后将常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其间,通过对常某进行询问以及作进一步核查,交警得知常某不但醉酒驾驶,其驾驶证还处于吊销状态。更令交警惊讶的是,经过查询,驾驶人常某已有过两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2018年11月9日,他曾因醉酒驾驶在东湖大道被交警查获,被吊销驾驶证;2020年11月9日,他又因醉酒驾驶在红旗大街干马桥再次被交警查获。因为醉驾,常某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但常某对此不以为然,如今再次醉驾被查,交警对常某屡教不改实施交通违法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其带回作进一步处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常某将再次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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