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经王明哲多次做工作,家长终于认识到,葛某某走上犯罪道路也有家庭教育的原因,随后主动代葛某某缴纳罚金,并足额退赔犯罪所得,被害人对葛某某出具了谅解书。最终,王明哲作出对葛某某适用缓刑的判决。葛某某从看守所释放的那一天,王明哲亲自把葛某某交到家长手中。葛某某转身抱着王明哲说:“我要是有你这样的大哥哥,肯定不会犯法的。”浪子回头,父子和解,家庭重圆,看到迷路的孩子回归正途,才是少审法官最欣慰的时刻。
热心公益 做法治阳光的播撒者
面对站在审判席上那些误入歧途但脸上写满稚嫩的孩子们,王明哲无比痛心。他深切感受到,法官审理再多的案件也只能是亡羊补牢,更应该未雨绸缪,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上多下功夫。因此,在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他千方百计挤出时间,走进学校、社区、公园,做一个积极的普法者。他还利用业余时间,撰写新闻稿件百余篇,发表在各大媒体,通过真实案例进行普法宣传。他参与制作的新未保法动漫小视频被最高法微博、学习强国等多个平台采用和转发。
除了亲身参与,王明哲还指导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讲座、印制法治宣传册、开展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活动等多种形式,为未成年人讲解法律知识,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仅今年“六一”期间,全市法院就开展法治讲座45场次,组织模拟法庭13次,发放法治宣传册2800余份,覆盖25所学校4000余名学生,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普法热潮。
勇于创新 做少年审判的推动者
王明哲积极推动少年审判工作,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探索改革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制度和工作方法。他在工作中采用圆桌审判模式,变古板式审案为温和对话,营造富有人性化、亲和力的宽松庭审环境,以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精神压力。他积极实施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对符合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纸质卷宗及电子卷宗,实行封存保管、限制公开。为积极落实省法院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他组织参与为石家庄市22个基层法院和辛集法院集体授牌,并参与起草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少年法庭受案范围的规定》,实现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形成上下统一归口管理的未成年人审判组织机构体系。同时,进一步指导全市基层法院尽快形成“三合一”审判模式,促进石家庄中院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确保少年法庭实质化运行。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而是带有温情的,少年审判事业更需赋予真情与热忱。”王明哲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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