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01日
第03版:视点

正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公示

序号点位抓拍违法行为1车站南大街与河北大道交叉口(江南新城路口)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2河北大道与城东街交叉口(太平庄)3燕赵大街与车站北大街交叉口(教场庄路口)4晨光路与城东街交叉口5华安路与城东街交叉口(肝病医院)6车站北大街与华安路交叉口(火车站)7中华大街与X054县道西10公里(河北大道西延西里寨路段)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8中华大街与X054县道西2公里(河北大道西延大孙村路段)9恒山路与市场东街交叉口西100米(恒山桥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10车站南大街与梅山西路交叉口(梅山路)11车站南大街与镇远路交叉口(镇远路)

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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