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为强化秋季交通安全管控,做好预防交通事故工作,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并于10月15日晚上至16日凌晨,查获3起酒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5日22时30分许,该大队民辅警在威州路口对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赵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赵某还涉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赵某作出罚款1700元、扣车并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16日零时20分许,民辅警在陉山大道绵蔓桥上,对小型轿车驾驶员何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何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16日1时25分许,民辅警在县城富达路段拦停一辆小型轿车,经对驾驶员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确定其为醉酒驾驶。民警依法对张某作出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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