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安月光)10月26日,邢台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倾心和解,使一起抚养费、探视权纠纷顺利化解。
女方张某与男方刘某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女儿由张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每月可探视女儿一次。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今年10月,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即刻通知刘某给付女儿抚养费,刘某拒绝支付,理由是张某一直拒绝其探视女儿。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及时传唤了刘某,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严重后果,不支付抚养费真正受伤害的是孩子,千万不能让孩子在阴影中成长。同时执行法官也约谈了张某,告知其不让刘某看孩子也是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违法行为,大人离婚不能再让孩子受到伤害。经执行法官耐心劝说,双方商定每月1日下午刘某到法院探视孩子,并当场支付女儿抚养费。至此,这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得以化解。
执行法官提醒离异的夫妻,在处理子女探视权问题时应以子女为中心,放弃隔阂,为子女提供最有利的成长环境,充分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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