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04日
第05版:法院周刊

邢台中院对鉴定评估机构工作进行规范

遵守行业操作规范 助力审执质效提升

河北法制报讯 (路遥)为更好落实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鉴定、评估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近日,邢台中院召开规范鉴定评估机构工作推进会,对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规范。

会上,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文件出台的背景、过程和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对《鉴定、评估机构工作评价负面清单评分表》所列的48项失信事由进行逐项说明。邢台市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内的37家机构代表和部分基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鉴定评估机构要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范,认真学习邢台中院最新出台的《办法》,正确认识法院的日常监督管理,恪守诚信执业底线,规范履职行为,不断提高鉴定、评估质量和服务水平,助力审执质效提升。各专业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委托法院的相关要求,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缩短鉴定、评估时间,坚决杜绝无故拖延鉴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法院委托、长期无故超时限作出鉴定结论、有条件承接却因自身原因拒绝做鉴定等现象的发生,公平公正办理每一起受托案件,出具更加客观、科学、合理的鉴定意见,为人民法院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精准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会议指出,针对《办法》在实施、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困难,各机构要及时与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沟通,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视情况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审执部门、专业机构和司法技术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衔接配合、密切沟通,全面提升对外委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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