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04日
第09版:报缝

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金诺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范敬茂诉被告张静、石家庄金诺担保有限公司、第三人范艳丰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83民初25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金友:

本院受理原告商桂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兴隆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兴隆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冯玉芳: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第三医院诉冯玉芳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士其: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第三医院诉李士其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景先: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第三医院诉张景先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米继祖: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第三医院诉米继祖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申请人俱明依据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30日作出的(2009)石刑初字第122号生效判决,于2022年10月20日向保定市直隶公证处申请办理了编号为(2022)冀保直证民字第6005号的提存公证,已将该判决中民事赔偿部分提存到保定市直隶公证处,请唐俊民、董改针、唐娜娜、唐笑雨自2022年10月20日(提存之日)起五年内到保定市直隶公证处行使上述判决中取得的债权。

联系电话:0312-3013668

河北省保定市直隶公证处

遗失声明

郝杰然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03759,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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