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潘荣誉)近日,柏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和司法局,举行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联合会签仪式。
柏乡县政法部门在对《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进行充分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由柏乡县检察院牵头进行了此次会签。会签仪式上,柏乡县检察院对该制度的适用原则和条件、案件范围,以及适用时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公证机关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充分解读。
与会各单位代表一致认为,该制度的会签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降低轻微刑事案件的羁押率,为有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多元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
据柏乡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将全面推进实施该制度,并在案件办理中总结提升,不断完善优化该制度,使其成为刑事办案中的一项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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