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杨晓东)一名男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把高速公路当成“练车场”,在高速上开了10公里,被高速交警查获。
10月29日15时30分,高速交警昌黎大队执勤民警在沿海高速抚宁服务区执勤时,发现一辆山东牌照的小型轿车进入服务区后急忙停车,在入口处更换了驾驶员。民警心生疑虑,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
民警检查时,坐在驾驶位的李某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乘车人左某称自己没有驾驶证也没有驾驶车辆。于是民警指挥该车辆停至安全地带,并让车内人员下车。通过调取服务区入口卡口照片,民警看到驾驶车辆的正是乘客左某。在铁证面前,二人再也无法狡辩。
原来,该车所有人是左某,但是他还没有考取驾驶证,就想在高速上练习一下。在距离服务区前方10公里的时候,二人换了座位,想着开到服务区再换过来,没想到刚到服务区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依法对左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李某把第二类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1000元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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