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09日
第03版:法院周刊

为高质量发展擦亮法治底色

——我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

□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胜男

通讯员 刘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而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省法院大有可为。

今年,省政府部署的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中,有7项为省法院牵头;部署的营商环境测算及评价工作中,16项评价指标有2项是考核法院系统的。“各级法院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找准工作切入点,把纸面规定融入执法办案中,让‘硬指标’转化为‘软环境’。”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耀语气坚定地说。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全面推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优化提升,依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自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优化破产工作机制”“强化合同执行力度”两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取得显著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加强顶层设计

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1年底,石家庄金融法庭正式揭牌成立,集中管辖石家庄市内五区金融纠纷案件;

8月16日,雄安新区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成立,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雄安周边涉白洋淀流域43个县(市、区)的环境资源类案件;

9月19日,省法院与承德、张家口等9个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至此,除雄安新区中院外,省法院和11个设区市中院均已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

建立审判专门机构是我省法院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金融审判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积极回应社会司法需求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拓展司法领域涉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的深度和广度,近三年来,省法院党组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等,指导各地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中基层法院结合当地法院实际,研究制定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贯彻落实举措,不断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力度。

全省法院还多次组织开展专项培训,举办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邀请全国知名审判业务专家,详细解读与营商环境建设息息相关的金融、合同、公司、破产等商事审判核心内容,着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业务能力。

借力“府院联动”

促“僵尸企业”有序退市

保定中院审理英利(中国)合并破产重整案,充分发挥府院联动能动作用,按照“预重整+司法确认”的路径实施挽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通过履行破产审判职责,促使200余家国有“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盘活企业资产近400亿元,化解企业债务近800亿元,安置相关企业职工5.7万余人,有效推动我省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激发了市场活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省法院稳妥推进快速审理机制,大力推进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目前,省法院与20家省直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破产案件省级府院联动常态化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省级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初步建立。各设区市中院均已建立起府院联动机制,已形成了“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一体化处置模式。

为解决“无产可破案件、三无企业无破产费用启动难”难题,全省法院积极探索,努力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并积极开展自筹自建,逐步建立破产费用保障基金。邢台中院在全省范围内首创设立破产管理人费用援助基金,廊坊中院是全国首家建立无产可破企业破产工作“复合式”经费保障机制的中级法院。截至目前,全省中级人民法院均已建立破产费用保障基金。

为加大企业破产相关配套机制建设,规范破产审判,省法院不断加强机制建设,发布相关规定办法指导全省破产审判工作,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完善破产审判模式的整体制度框架;指导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出台工作指引,为管理人履职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印发《“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指引》,指导全省法院依法高效处置“僵尸企业”等等。

提升执行合同质效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执行合同”是营商环境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为提升执行合同质效,近年来,全省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立案模式,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不断完善纠纷快速化解机制。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已结案件同比上升29.76%,结案率同比上升6.04%。

全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纠纷快速化解机制。省法院完善与省发改委、总工会等12家“总对总”合作单位的衔接,整合资源,最大程度降低商事审判成本。全省法院上线运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冀时调”在线调解平台,大力开展商事合同案件的在线咨询、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全面应用繁简分流与速裁系统,实现简单商事合同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化解。目前,“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冀时调”汇聚863家特邀调解组织、7294名调解员在线参与调解。同时,大力推行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全省中基层法院已经实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全覆盖。

全省法院积极推进“一站式”立案模式,探索开展二审网上立案和再审审查跨域立案,全面推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推进电子送达和邮政集约送达,其中协调建立应用律师服务平台,提供立案服务或申请事项97360件,应用率91.29%。建立繁简分流体系,严控案件审理期限,实现立案、审判和裁判文书全流程、多层次繁简分流,2021年全省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民事案件16.4万件,平均审理时限仅24天。

全省法院先后开展化解执行积案专项执行活动、违规执行专项整治活动、清理解决超标的查封问题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执行质效。省法院积极建立健全执行协查机制,与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联合签订《关于完善执行网络查控协作机制备忘录》,同时通过建设“协同查控中心”“跨域交互平台”等方式,实现了全省法院系统间的数据交互工作。

加大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铸造法治权威

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省法院积极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他们制定为自贸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组织四个片区中院会签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全面深化自贸区司法协作,指导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庭,保障“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省法院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合作备忘录,指导雄安中院建立“一中院三中心”的知识产权保护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会商机制,研究制定技术调查官调派办法,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家人才库,健全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机制,完善技术查明机制。2019年至2021年,全省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4万件,平均年增长48.59%,三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案例,进一步打造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

为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省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理念,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指导各地正确审理涉企业家违法犯罪案件,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省法院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涉及33部门226项惩戒措施,规范联合惩戒内容,同时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助力社会信用体系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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