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平县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司法权威,提升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刘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赵某拒不履行偿还原告刘某欠款10000元的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促使被执行人很快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孟翔 刘云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