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晓静)为适应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要求,平乡县人民检察院秉持“拓展监督覆盖面、提高监督案件量、提升监督满意度”的工作思路,立足“主动接受监督”的工作定位,邀请人民监督员依法参与监督各项检察办案工作,助推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今年以来,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案件等共计25件次,创往年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案件工作新高。
为实现监督范围全面化,该院及时更新理念、转变思路,依法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审查等检察活动,拓宽案件监督途径。
为持续推动监督实质化,该院明确案件管理部门作为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由分管副检察长直接领导,案管部门牵头落实,各业务部门配合协作,并确定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在人民监督员参与的办案活动中,活动负责人认真分析表决意见书中人民监督员对办案活动的意见建议,并做好答复处理。案件管理部门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汇总,实时跟进办案部门对相关意见的答复情况,持续强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与此同时,该院还组建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微信群,及时通报监督情况,定期发送工作信息,让其随时了解检察工作,主动宣传检察经验。
为使监督活动常态化,该院强化宣传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等途径,扩大公众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知晓度,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人民群众认可度,将检察办案活动公开在“阳光下”。同时,该院定期对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上级院最新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指示精神传达于各业务部门,使各部门更好地掌握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并将人民监督员工作纳入业务考核和检察官业绩考评,通过考核评价,压实压细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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