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马荣 籍晓雪)按照邯郸市、峰峰矿区关于滏阳河全域生态修复工作的部署要求,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成立“滏河源生态保护法官工作站”,集诉前化解和“立审执”功能为一体,构建涉滏阳河生态保护相关案件受理、调解、诉讼、执行等全流程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实效,峰峰矿区法院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环境资源理论深厚的法官组建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充实到“滏河源生态保护法官工作站”,依法严惩涉及破坏滏阳河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审理涉滏阳河湿地保护修复、滏阳河流域的征地拆迁、生态环境相关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在此基础上,该院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技术人员参与涉环保领域案件研讨审理,实现优势互补,大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性。
法官工作站建立起来了,怎样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同时创新体制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相互衔接、协同发力,助力环保多元共治?峰峰矿区法院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从矿区水利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选取21名代表为生态环境保护“联络员”,聘请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监督员”,邀请33名河流沿线片区村(居)“两委”为“调解员”,通过建立“联络员+监督员+调解员”三员联防联保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掌握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同时,积极开展联动执法参与流域共治,今年以来,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实地巡察滏阳河河道治理、生态修复及环境卫生等情况4次,指导拆除了某村威胁行洪安全的违法建筑2处,敦促有关部门监督清理河道垃圾2.1亩。
此外,依托“滏河源生态保护法官工作站”,该院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开展纠纷预警排查,及时评估风险,提出针对性预防化解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环境资源类纠纷。对接矿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该院还为涉环境资源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等解纷流程合理衔接、多元化解,截至目前共化解各类环境资源纠纷5起。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