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郝伟)康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结合当前全省法院开展的“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日常的执行办案中,最大限度保障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截至11月底,该院88件涉中小微企业案件中36件执行完毕,21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该院对于“僵尸企业”,推动其有序退出市场;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生产自救”的策略,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让中小微企业在发展的路上更有信心、更有希望、更有保障。
在执行办案中,该院对涉企案件依法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严格区分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的适用条件,对仅符合限制高消费情形但不符合失信情形的,不得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同时引入信用修复机制,对中小微企业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依照被执行人申请进行信用修复,通过正向激励措施鼓励失信人员、企业等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