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何佳星)12月20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唐山法院建立“烂尾楼盘”复工复建司法保障机制,实现“保交楼 稳民生”目标的系列有力举措。
近年来,唐山法院针对工程烂尾无法交房问题,探索建立“府院联动”、资金筹集、工程建设、房产分配及交付四大司法保障机制,推动房地产市场法治化、规范化、有序化。截至目前,全市进入破产审判程序的22个烂尾楼已基本实现了全面复工复建,十余个项目已经竣工或即将交付,有5个楼盘将在2年之内建成交付,届时1.9万户购房户的住房问题将得到解决。
唐山法院建立“府院联动”及督导推进机制,制定《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统一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确保房地产企业破产工作有序、稳步推进。他们设立破产合议庭,配备年富力强的专职法官2-3人从事破产审判,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开展定期督导检查,对工作不作为、人为迟滞破产进程的责任人,及时进行批评整改,甚至诫勉谈话。
该院建立资金筹集保障机制,制定加大资产清理工作制度,通过清理资产确保资金筹集,实现成功续建。对于借入的用于续建工程的资金依法定性为共益债务,打通资金进入通道。截至目前,该院引进新投资主体9个,资金约40亿元。同时加强专用资金监管,严禁用于债务清偿。
唐山法院建立续建及新建工程司法保障机制,制定实施续建新建工程发包主体否决制度和承包单位选任不良信用及挂靠施工否决制度,对既没有资金实力又没有建设工程经验的承包单位,在招募或选任阶段予以否决和淘汰,避免出现二次烂尾现象。加大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考核力度,定期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促进施工方按期按质施工,保障工程续建按期完成。
该院建立民生优先社会稳定至上的资产分配机制,房屋建成交付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债权清偿顺位,指导管理人制定分配方案,优先保障被拆迁人请求权和消费者购房人请求权,特别是一些商业项目的购房户,也视同消费者购房人给予权利保障,解决 “急难愁盼”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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