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郭孟福)记者从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获悉,《衡水市快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推动规范快递服务,加强对快递业的监督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等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优化行业发展外部环境,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是该《条例》的立法重点之一。《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智能快件箱和快递末端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城乡配送网络。
为促进快递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邮政管理、发展改革、公安、国家安全、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快递业安全有序运行;快递经营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和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快递安全。《条例》规定,快递经营企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为加强快递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与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快递经营企业在快递业务量高峰时段临时聘用人员的,应当与其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责任。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为临时聘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快递经营企业应当保障从业人员休息休假、工资薪酬、社会保障等基本权益,同时对从业人员加强职业操守、服务规范、作业规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针对投递不规范、投递投诉多、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条例》明确使用快递末端服务场所或者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使用规则、完善投诉申诉制度、确定快递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的法律责任等,对违反快递服务标准、野蛮分拣、投诉处理不及时等行为作出了明确处罚规定,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