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高海峰)固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办案中用足用好调解手段,为当事人彻底解决实际问题,近日成功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在侯某祥与王某婕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原告侯某祥每月负担女儿抚养费20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同时判决被告王某婕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补偿原告侯某祥房产折价款30万元。
判决书生效后,侯某祥申请执行王某婕给付其补偿款30万元。经法院网络查控,王某婕没有银行存款、金融理财产品、股息等,但查询到王某婕名下有房产一套,因当地房价大跌,而且该房还有按揭抵押贷款,再加上当时疫情严重,如果强制执行其房屋,不仅房屋首付款要赔进去,而且连抵押贷款也不能清偿。执行法官联系王某婕,得知其与女儿两人住在该房屋中,生活比较困难,强制处置该房屋会导致母女两人无家可归。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主动联系侯某祥,告知其详情,取得其理解,暂时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但执行法官没有就此不管,继续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做劝解工作。后王某婕又申请执行抚养费,执行法官迅速找到二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侯某祥应给付王某婕婚生女抚养费至18周岁,折抵了王某婕应给付侯某祥的补偿款30万元及相应利息。至此,两个执行案件均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比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