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曹绍卿)邢台市人民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严把刑事抗诉质量关,努力实现刑事抗诉工作质效的整体提高。2022年,该院刑事抗诉率为1.8%,刑事抗诉采纳率为75.61%,刑事撤回抗诉率为零。三项刑事抗诉主要质效指标始终保持全省前列。
该院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严格落实审判监督会商机制,形成工作“牵引力”,建立全市业务数据工作定期分析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充分发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对检察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的“领航图”作用,通过数据分析,找准抗诉工作中的难点、短板,做到“抗得出、抗得准、抗得赢”,使数据分析成为提升检察业务质效的有效抓手。同时,开展结对共建,提升工作“推动力”,由邢台市检察院领导与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点对点参与对口基层检察院业务分析研判,把脉问诊,介绍其他区县院经验做法,对提升相关业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助推抗诉案件提质增效。2022年7月5日,邢台市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抗诉案件的办案工作机制,刑事抗诉率从去年上半年的全省第7名已跃升到全省前列。
该院创新工作方法,扩充案源提质增效。该院做深做实一审裁判审查,全面分析判决裁定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对重大“诉判不一”案件,要求将判决裁定报市检察院业务部门同步审查,防止“当抗不抗”。实行抗诉案件事先请示汇报机制,对基层检察院汇报的拟抗诉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县区检察院拟提出抗诉的,向市检察院汇报,并说明具体计算量刑的依据及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的相关幅度,同时提供近年来全国同类型案件相关判决情况,参照同类型案件的判决量刑情况,共同研判是否属于应当提出抗诉的情形,形成监督合力。
该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队伍建设。2022年9月15日,邢台市检察院以河北省重罪检察部门庭审观摩活动在邢举办为契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队伍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优秀案件评选、庭审观摩、个案研讨等活动,突出对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重点环节进行专题培训,尤其注重增强从判决裁定审查中发现问题的能力,着力提高干警的刑事监督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刑事审判监督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