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高海峰)近日,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依法执行一起生命权、健康权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展现司法柔情,顺利执结案件。
2020年4月,原告孟某元受被告李某福指派至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民宅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原告登梯子为外墙喷涂作准备工作时摔落,经鉴定伤情为2椎体压缩骨折,左侧桡骨小头骨折,腰2右侧横突骨折,目前状况构成九级伤残。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李某福偿还原告孟某元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二次手术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35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2月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为其释法明理,但并未取得进展。干警们到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在得知被执行人全家感染新冠病毒,却没有准备治疗的药物后,立即为被执行人送去了退烧药。被执行人全家感动不已,积极履行了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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