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率先出台《关于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决定》。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海系统保护治理,出台《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加强太行山燕山绿化建设的决定》等法规,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出台《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弘扬革命精神,传承中华文明。
大力提升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出台《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率先开展备案审查执法检查,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全覆盖。审查批准设区市法规同比增长三倍。开展了涉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法律等专项法规清理工作。
健全立法体制机制增强立法能力,出台国内首部《关于重大立法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的工作规程》,推动正定县正定镇“人大代表之家”成为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省人大常委会建立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8个立法基地。
加强立法宣传讲好立法故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报道《河北雄安新区条例》等5部法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法治日报、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报道数量创历届之最。2部法规被评为“河北省特别典型法治成果”,10余部法规被评为“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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